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隐私政策
欢迎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等,下称“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深知用户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您的信赖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致力于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可控。基于此,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服务提供者(或简称“我们”)制定本《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隐私政策》(下称“本政策”/“本隐私政策”),帮助您充分了解在您使用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会如何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信息以及您可以如何管理您的信息,以便您更好地作出适当的选择。
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先仔细阅读和理解本政策,特别应重点阅读我们以粗体/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确保您充分理解和同意之后再开始使用。除本政策外,在特定场景下,我们还会通过即时告知(含弹窗、页面提示等)、功能更新说明等方式,向您说明对应的信息收集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这些即时告知及功能更新说明等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并与本政策具有同等效力。本政策中涉及的专业词汇,我们尽量以简明通俗的表述向您解释,以便于您理解。如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本政策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您同意基本功能隐私政策仅代表同意我们在您使用基本功能时收集、处理相关必要信息,不代表您同意开启扩展功能;不代表允许我们收集、处理非必要用户信息。对于非必要的用户信息处理,我们会在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单独征求您的同意,如果您拒绝我们收集非必要用户信息,并不会影响您使用基本功能。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信息收集及使用
三、对外提供信息
四、您的权利
五、信息的存储
六、政策的更新
七、联系我们
附录:相关定义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以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APP、网站、小程序以及供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
二、信息收集及使用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的基本功能时,我们需要/可能需要收集和使用的您的用户信息(或开启的权限)包括如下两种:
1、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基本功能,您必须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的信息(或开启相应权限)。如您拒绝提供相应信息或开启权限,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
2、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基本功能,您可选择单独同意或不同意我们收集、使用的信息(或开启相应权限)。如您拒绝提供相应信息或开启权限,您在使用功能时将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功能效果,但不会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基本功能。
由于我们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众多,故因您选择不同,基本功能及对应收集使用的用户信息类型、范围会有所区别。依法需要您单独同意的情形,我们会单独向您告知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并获得您的单独同意。
(一)账号注册与管理
用户在鞍钢集团主数据系统或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账号注册,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账号登录服务,为了更好地管理账号,您至少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手机号码,您提交的手机号码将用于您的账号管理,并且作为您与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指定的联系方式之一,用来沟通开展相关业务。
(二)为您提供文件在线存储及管理服务
1.文件上传
必要信息、非必要信息范围
本地文件/照片上传:为了向您提供本地文件、照片上传服务,我们需要您授予读取本地存储的权限和读取本地相册的权限(当上传照片时)。该权限为必要权限,如果您不开启该权限,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文件、照片上传服务。
2.文件浏览、播放
必要信息、非必要信息范围
为了向您提供文件在线浏览、播放服务,我们需要您授予本地存储的读写权限,以便能够对浏览、播放的文件进行本地存储和离线阅读、浏览。上述信息(或权限)为非必要信息(或权限),拒绝提供信息或开启权限将导致您无法使用文件浏览、播放服务,但不会影响您使用其他服务。
3. 文件下载
必要信息、非必要信息范围
文件下载至本地:为了让您可以下载文件至本地,您需要授予我们本地存储的写入权限;如果需要将照片下载至本地的,您需要授予我们本地相册的写入权限。该权限属于必要权限,拒绝授予该权限将导致您无法将文件下载至本地。
(三)为您提供安全保障
必要信息、非必要信息范围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会收集您的设备类型、设备型号信息、应用崩溃信息、服务日志信息、设备标识信息(Android ID、OAID、IDFA),软件安装列表信息(仅获取软件安装列表中的本应用相关信息,如包名、版本号)、操作系统、网络信息(IP地址、BSSID)。并使用或整合您的账号信息、交易信息、来综合判断您账户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该信息为必要信息,不提供将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基本功能。
(六)为您提供的体验优化服务
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为您提供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Cookie的小数据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供应商协同平台只能读取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的Cookies。借助于Cookie,能够存储您的偏好。当下一次您再次访问的时候,我们将显示您需要的信息。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Cookie,您也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 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访问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
三、数据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合作方及转移、公开用户信息
(一)数据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合作方
1、基本原则
我们与合作方合作时,会涉及用户数据信息传输,将遵守以下原则:
1) 合法正当与最小必要原则:数据处理应当具有合法性基础,具有正当的目的,并以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为限。
2) 用户知情权与决定权最大化原则:数据处理过程中充分尊重用户对其用户信息处理享有的知情权与决定权。
3) 安全保障能力最强化原则: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用户信息的安全,审慎评估合作方使用数据的目的,对这些合作方的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要求其遵循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
2、合作方的范围
若具体功能和场景中涉及由我们的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服务,则合作方范围包括我们的关联方与第三方。
3、委托处理
我们可能委托授权合作方处理您的用户信息,以便授权合作方代表我们为您提供某些服务或履行职能。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声明的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委托其处理您的信息,授权合作方只能接触到其履行职责所需信息,且我们将会通过协议要求其不得将此信息用于其他任何超出委托范围的目的。如果授权合作方将您的信息用于我们未委托的用途,其将单独征得您的同意。
4、共同处理
对于共同处理用户信息的场景,我们会与合作方根据法律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并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在使用相关用户信息的过程中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保护数据安全。
5、合作场景
1) 为实现业务功能
为了使您享受到更加丰富的功能和服务,我们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App中接入了多种第三方小程序服务,当您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接入的小程序服务时,我们会收集、使用您的小程序登录、浏览、使用等操作记录,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小程序服务和内容。您在使用第三方小程序服务时,我们的合作方(通常为相关小程序的开发者)会使用您的用户信息, 具体用户信息类型以小程序开通授权页面所展示的内容为准。
2) 广告与分析服务
我们会在采用行业通用的安全技术前提下,委托合作方处理与广告投放、覆盖面和有效性相关的信息。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身份信息委托合作方处理。
3) 其他合作场景
除上述合作场景外,我们还可能会将信息委托/传输给支持我们业务场景的其他合作方处理,包括受我们委托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安全审核服务,为用户提供银行金融贷款服务或其他客户服务。
为保障我们客户端的稳定运行、功能实现,使您能够使用和享受更多的服务及功能,我们的应用中会嵌入授权合作方的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我们会对授权合作方获取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API)、SDK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授权合作方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用户信息。授权合作方单独取得您同意的除外。
(二)转移
如果我们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的原因需要转移用户信息的,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接收方将继续履行本政策及其他法定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会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1、基于您的主动选择及其他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2、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系统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披露关于您的用户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我们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四)停止运营
如果我们停止运营产品及/或服务,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的用户信息。我们会逐一送达通知或以公告的形式向您发送停止运营的告知,并对我们所持有的与已关停的产品及/或服务相关的用户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五)依法豁免征得您的授权同意的情形
请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合作方使用,或我们转移、公开您的用户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的必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履行的必需,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3、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用户信息。
4、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的用户信息,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用户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合法公开的用户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您的权利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阅和管理您的信息,我们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响应您的请求:
(一)查阅、更正和补充
您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查阅、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
登录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客户端,可以查询、更正用户资料及用户账户相关信息,也可以寻求在线帮助,协助您查询、更正或补充您的信息。
(二)删除
您可以【通过“(一)查阅、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列明的路径】删除您的部分信息,或申请注销账户删除您的全部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与客服联系向我们提出删除用户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用户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用户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我们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5、如果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尽可能通知从我们处获得您的用户信息的主体,并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主体已独立获得您的授权)。
当您或我们协助您删除相关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用户信息并限制对其的任何进一步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清除或实现匿名化。
(三)改变授权范围
对于您无法直接设置的授权,您可以通过客服联系进行修改。但请注意,对于部分类型的用户信息,例如实现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基本功能所必须的信息或者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所必需的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改变授权范围的请求。当您撤回授权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用户信息。但您撤回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用户信息处理。
(四)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对于您有权主体向我们提出上述请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您的相关用户信息权利,您可以通过客服联系我们发起投诉。我们将在15天内做出答复。
为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和您的用户信息安全,您向我们提出上述请求时,我们可能会先验证您的身份(如增加账户核验、要求您提供书面请求或其他合理方式),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酌情收取一定费用。对于与您的身份不直接关联的信息、无合理理由重复申请的信息,或者需要过多技术手段(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五、信息的存储
(一)存储期限
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例如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者应当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我们判断用户信息的存储期限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完成与您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以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2、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您是否同意更长的留存期间;
4、我们在可能的诉讼案件中向法院进行举证;
5、是否存在关于保留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
在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用户信息。
(二)存储位置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或收集的用户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除非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为了履行与您订立的合同,或为了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我们不会向境外提供您的任何用户信息。
(三)存储安全
1、 数据保护技术措施
我们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信息,防止用户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例如,用户数据的存储使用业界领先的安全保障机制;用户数据获取采用SSL协议加密保护,提供安全的HTTPS访问机制;用户数据的分享采用了多种安全审核方案和防止窃取的保护措施;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用户信息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尽力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用户信息。
2、数据保护管理组织措施
我们建立了行业内先进的以数据为核心、围绕数据生命周期进行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从组织建设、制度设计、人员管理及产品技术的维度提升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3、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响应
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的,我们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用户的影响。如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我们还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我们将以短信、电话、推送通知及其他合理渠道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的,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4、账户安全风险的防范
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用户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以免信息被窃取甚至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您担心自己的用户信息尤其是您的账户或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联络我们的客服以便我们根据您的申请采取相应措施。您也可以自主进行“更改绑定手机号”、“更改密码”等安全设置。
六、政策的更新
为给您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我们持续努力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及技术。在新的服务及业务流程变更时,我们可能会更新我们的隐私政策以告知您具体的变化。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政策所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专门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小红点进行通知或向您提供弹窗提示)。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的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用户信息的目的、处理的用户信息类型、用户信息的使用方式;
2、业务调整、交易并购引起的隐私政策的主体变更,新主体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
3、用户信息共享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用户信息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处理用户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用户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表明产品存在对用户权益有重大影响时。
七、联系我们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请求: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客户端或网页端与我们联系;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用户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附录:相关定义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指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及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客户端。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服务提供者:指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用户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用户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广告标识符(IDFA、OAID、GAID)、应用信息(应用崩溃信息、通知开关状态、软件安装列表信息(仅获取软件安装列表中的本应用相关信息,如包名、版本号)及其他应用相关信息)、设备参数及系统信息(设备类型、设备型号、硬件序列号、操作系统及硬件相关信息)、设备网络环境信息(IP地址,WiFi信息(BSSID),基站信息及其他网络相关信息)、运营商信息、广播组件通讯信息、设备传感器。以产品实际采集情况为准。
服务日志信息:包括您输入的搜索关键词、操作(上传、浏览、收藏、移动、删除)文件的记录、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音/视频播放时长、文件大小/类型、使用的语言、分享链接、分享链接被他人打开/下载等行为的日志记录。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2024年8月16日
更新日期:2024年8月16日
本协议系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与所有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等)(以下简称“用户”)对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任何服务即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适用于任何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包括本协议期限内的用户所使用的各项服务和软件的升级和更新。
一、服务内容及使用须知
1.1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是一个向广大用户提供供应商协同等方面的在线服务平台。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其本身不直接上传、提供内容,对用户的传输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1.2 用户理解,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服务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3 用户不得滥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服务,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仅限用户主体使用,账号不得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1.4 若用户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本钢在经由通知、举报等途径发现时有权做出独立判断,且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用户若通过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因用户进行上述内容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上载、传播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5 根据用户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情况,本钢将不断改善产品体验,例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或提高用户使用服务的安全性、便捷性和全面性,并在首页等位置以弹窗、图片、文字等形式提示用户。同时,如经由通知、举报等途径发现用户在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本协议的规定,本钢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本钢认为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和/或公示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用户账户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二、所有权
本钢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2.1 除用户自行上载、传播的内容之外,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及其所有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使用平台产生的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2.2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的所有权归本钢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
2.3 用户向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
未经本钢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上述资料或其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法律、经济责任;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其原始编码,以及实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三、承诺与保证
3.1 用户保证,其向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上传的内容不得并禁止直接或间接的:
3.1.1 删除、隐匿、改变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上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3.1.2 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或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3.1.3 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者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数据、空间和带宽流量等度量工具;
3.1.4 未获得本钢事先书面同意以书面格式或图形方式使用源自本钢的任何注册或未注册的作品、服务标志、公司徽标(LOGO)、URL或其他标志;
3.1.5 使用任何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以对此类标志的所有者的权利的玷污、削弱和损害的方式使用本钢标志,或者以违背本协议的方式为自己或向其他任何用户设定或声明设定任何义务或授予任何权利或权限;
3.1.6 未事先经过原始用户的同意向任何非原始用户显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用户信息;
3.1.7 请求、收集、索取、滥用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
3.1.8 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账号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3.1.9 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平台主页上查看或操作;
3.1.10 自动将浏览器窗口定向到其他网页;
3.1.11 未经授权冒充他人或获取对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访问权;或者未经用户明确同意,让任何其他人亲自识别该用户。
3.1.12 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一款的保证,本钢均有权就其情节,对其做出警告、屏蔽、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罚,本钢有权封禁该账号或取消该账号的使用资格而无须给与任何补偿;如因用户违反上述保证而给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用户或本钢的任何合作伙伴造成损失,用户自行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3.2 用户的承诺:
3.2.1其一经取得利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发布、传送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内容的权利人(如有)的书面授权,并已与前述权利人就权益分配达成内部协议,保证其在将相关内容提交、上传至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前拥有充分、完整无瑕疵、排他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3.2.2用户利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发布、传送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2.3 用户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络服务系统;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存储网络服务侵犯本钢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本钢许可的商业广告;不得利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2.4 用户不得利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利用技术漏洞或者使用第三方软件等作弊手段影响程序运行,以及对系统运行产生威胁的;
f.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5 如因用户利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发布、传送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内容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而导致本钢或与本钢合作的其他单位面临任何投诉、举报、质询、索赔、诉讼;或者使本钢或者与本钢合作的其他单位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者财产上的损失,用户应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保证本钢及与本钢合作的其他单位免受上述索赔、诉讼的影响。同时用户对本钢及与本钢合作的其他单位因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有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因用户作弊利用技术漏洞或者使用第三方软件等作弊手段影响程序运行,以及对系统运行产生威胁的,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账户等方式,保护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自身权益。
四、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用户上传的内容允许其他用户下载、查看、收听或以其他方式访问或分发,其必须保证该内容的发布和相关行为实施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相关的版权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4.1 用户在收到侵权通知之时,应立即删除或禁止访问声明的侵权内容,并同时联系递送通知的人员以了解详细信息。
4.2 用户知悉并同意本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第三方发出的合格的侵权通知进行处理,并按照要求删除或禁止访问声明的侵权内容,采用并实施适当的政策,对其做出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功能、直至封禁该账号所有功能的处罚,以期杜绝在相应条件下重复侵权。
五、隐私保护
5.1 本钢充分尊重用户信息的保护,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隐私政策列出了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应遵循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及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的内容类型和目的用途。
5.2 分享的信息。用户了解并知晓,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分享功能是为用户提供的加密文件传输服务,但当用户主动将分享信息公开到网络中时,包括本钢在内的各种搜索引擎可能会抓取这些信息。
5.3 本钢不会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存储在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上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5.3.1 经用户同意,或提供的内容无法识别到具体用户;
5.3.2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合法服务程序规定;
5.3.3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众的权益;
5.3.4 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的情况。
六、免责声明
6.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 的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6.2 用户理解,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3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可在任何时候为任何原因变更本服务或删除其部分功能。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或终止对用户的服务。中止或终止服务后,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合理方式通知用户。当您发现无法登录或享受服务时,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一旦服务取消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 一旦本服务取消或终止,用户在本服务中储存的任何信息可能无法恢复。
6.4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6.4.1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6.4.2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及用户经由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6.4.3 用户使用经由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因该等使用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自己负完全责任;
6.5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 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的赔偿:
6.5.1 对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6.5.2 经由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6.5.3 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及其他与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相关的事宜。
6.6 由于用户授权第三方(包括第三方应用)访问/使用其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的内容所导致的纠纷或损失,应由用户自行负责,与本钢无关。
6.7 如用户在停用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前,未对绑定手机号进行更换,导致用户账号被绑定手机号的新机主登录账户,窃取、篡改、删除用户账户内资料文件的,该损害后果应由用户自行承担,于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无关。
七、其他
7.1 本钢对本协议及产品政策的所有内容享有修订权及法律范围内的解释权。
7.2 本协议一经公布即生效,本钢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结果公布于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上。如果不同意本钢供应商协同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钢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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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7.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